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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筑垃浙江省住建厅网站发布《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 ,省建根据目录要求,圾分今后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工程渣土 、类利录工程泥浆、导目工程垃圾 、浙江筑垃拆除垃圾、省建装修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圾分分类运输 、类利录分类利用、导目分类处置,浙江筑垃并应当坚持以末端处理为导向 ,省建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处理 ,圾分进一步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类利录
原文如下 :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导目城管(综合执法)局 ,省级有关单位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引导和规范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现印发实施 ,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同时,请各地结合《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施行 ,压实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分类投收 、分类运输 、分类利用 、分类处置体系 ,统筹做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消纳处置等各项工作,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
附件 :1.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
2.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5日
附件1
浙江省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指导目录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 、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 、构筑物 、管网 、道桥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应当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分类运输 、分类利用、分类处置 ,并应当坚持以末端处理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处理 ,进一步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本目录所规定的建筑垃圾 ,不包括工程施工或拆装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施工或拆装现场产生的废矿物油 、废涂料、废粘合剂、废密封剂 、废沥青、废石棉、废电池等危险废物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执行;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工业固体废物的标准规定执行;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按照《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 1166-2019)的规定执行 。
一 、工程渣土
工程渣土,是指各类建筑物 、构筑物 、管网、道桥等在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产生的弃土。
类 别常见实物列举表层耕植土类红壤 、黄壤 、潮土、水稻土等建筑原材料类粉砂(土)、砂土、卵石 、砾石 、岩石、淤砂等其他可利用类淤泥、粘土、人工填土等
表层耕植土不宜和其他土类、建筑垃圾混合,可用于农田改造、土地复垦、绿地覆土等 。
粉砂(土)、砂土以及卵(砾)石、岩石、淤砂等应分类收集,其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可用于建筑原材料 、蒸压加气混凝土原料。
其他符合条件的工程渣土可采用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路基填垫、山体修复 、堆坡造景 、烧结制品以及回填等方式进行再利用 。
二、工程泥浆
工程泥浆,是指钻孔桩基施工 、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 。
工程泥浆经脱水、固化后形成的泥饼 ,经检测符合条件或者无害化处理后 ,可用作回填、场地覆盖或制备再生产品。
工程泥浆分选后形成的砂、石骨料 ,其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可用作再生粗(细)骨料、蒸压加气混凝土原料。
三、工程垃圾
工程垃圾,是指各类建筑物 、构筑物 、管网 、道桥等在新建、改建 、扩建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 、沥青混合料、砂浆、模板等弃料。
类 别常见实物举例金属类(可回收)钢筋、铁丝 、角钢 、型钢、废卡扣(脚手架) 、废钢管(脚手架)、钢管(焊接 、SC、无缝) 、废螺杆、废铜材 、废铝材及边角料、废金属箱 、废锯片、废钻头、焊条头、废钉子、电线 、电缆等无机非金属类可资源化利用类沥青混合料 、混凝土、砖瓦、砂石 、砂浆、水泥、素混凝土桩头水泥、砌块、瓷砖边角料、大理石边角料等可回收类碎玻璃等其他类竹木类(可资源化利用)木模板、木板、木条、木方、木片 、木屑 、木制板材、木制包装、竹材等塑料类(可回收)塑料包装 、塑料薄膜、防尘网、安全网、编织袋、废胶带、机电管材、泡沫等纸品类(可回收)纸盒、纸箱 、纸板 、纸张等混合类(可资源化利用)废毛刷 、废毛毡 、轻质金属夹芯板、石膏板等
四、拆除垃圾
拆除垃圾 ,是指各类建筑物 、构筑物 、管网 、道桥等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 、砂浆 、砖瓦 、陶瓷、石材、金属、木材等废弃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