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东莞某营业部收警示函 合规治理不到位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4日讯 中国证券拒守治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网站不日宣布《关于对华林证券股分无穷公司东莞莞太路证券营业部采掏出具警示函编制的华林合规决意》(〔2026〕95号) 。
经查,证券治理华林证券股分无穷公司东莞莞太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企业微信管控机制不健全、东莞对员工独霸企业微信展业治理不到位等问题 ,某营回响当营业部合规治理不到位 。业部上述气候背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治理公司合规治理编制》(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收警示函端方 。
屈就《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治理公司合规治理编制》(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华林合规端方,广东证监局决意对该营业部采掏出具警示函的证券治理行政监管编制。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华林证券股分无穷公司东莞莞太路证券营业部采掏出具警示函编制的东莞决意
华林证券股分无穷公司东莞莞太路证券营业部:
经查,你营业部存在企业微信管控机制不健全、某营对员工独霸企业微信展业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业部回响你营业部合规治理不到位 。收警示函上述气候背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治理公司合规治理编制》(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华林合规端方。
屈就《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治理公司合规治理编制》(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证券治理端方 ,我局决意对你营业部采掏出具警示函的东莞行政监管编制。
假定对本行政监管编制不服 ,可以在收到本决意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拒守治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央求,也可以在收到本决意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平易近法院提告状讼。复议与诉讼时代 ,上述拒守治理编制不停止奉行。
广东证监局
2026年7月7日

